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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多久?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15W

一、3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多久?

3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多久?

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滿三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 [1]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法針對濫用試用期、試用期過長問題做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

在用工過程中,濫用試用期侵犯勞動者權益的現象比較普遍,包括什麼樣的勞動崗位需要約定試用期,約定多長的試用期,以什麼作為參照設定試用期等,實踐中比較混亂。用人單位通常不管是什

麼性質、多長期限的工作崗位,也不管有沒有必要約定試用期,一律約定試用期,只要期限不超過勞動法規定的六個月即可,用足法律規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籤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其中半年為試用期;有的生產經營季節性強的用人單位甚至將試用期與勞動合同期限合二為一,一般長,試用期到了,勞動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約定試用期,換一個崗位約定一次試用期。

一般來說現在很少出現用人單位濫用試用期的相關情況產生,因為對於試用期的時間規定,在《勞動合同法》之中已經明確的體現出來,所以如果有勞動單位違法的情況產生的話,員工可以及時的向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相關的舉報,委員會會要求用人單位進行相關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