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競業限制協議與勞動合同的聯絡是什麼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21W

二者的聯絡為,競業禁止協議屬於勞動合同的一部分,與勞動合同是一個整體不可分割。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23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競業限制協議與勞動合同的聯絡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