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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辦法規定的賠償基數

欄目: 工傷賠償 / 釋出於: / 人氣:9.79K

工傷認定辦法規定的賠償基數

工傷賠償基數是指單位所在地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明年起可按規定申請撫卹金。

根據《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範圍規定》,明年起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的親屬,可按規定申請撫卹金。

《規定》指出,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是指該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規定》明確,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規定申請供養親屬撫卹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週歲的;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週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週歲的;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週歲的;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週歲的。

《規定》說,領取撫卹金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撫卹金待遇:年滿18週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就業或參軍的;工亡職工配偶再婚的;被他人或組織收養的;死亡的。領取撫卹金的人員,在被判刑收監執行期間,停止享受撫卹金待遇。刑滿釋放仍符合領取撫卹金資格的,按規定的標準享受撫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