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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市高溫費標準是什麼?

欄目: 高溫補貼 / 釋出於: / 人氣:5.72K
嘉興市高溫費標準是什麼?

一、嘉興市高溫費標準是什麼?

嘉興市高溫補貼發放標準為: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高溫津貼的發放時間仍為6月到9月,共4個月。

浙江發放時間:6月、7月、8月、9月;浙江高溫作業人員160元/月;非高溫作業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員110元/月。

各單位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保護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企業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即:重勞動、中等勞動、輕勞動分別為20、30、40分鐘),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企業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採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要為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二、關於高溫津貼的注意事項

1、高溫津貼的制定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社部、全國總工會等部門制定了《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了具體的高溫津貼制度。

2、高溫津貼

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3、可以領高溫津貼的人群

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的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露天作業比如交巡警、快遞員、建築工人、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工人;室內作業如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溫津貼。

4、高溫津貼是工資不是福利

針對不少企業甚至勞動者存在的這一觀念誤區,人社部門提醒:

高溫津貼屬於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最高面臨1萬元罰款;

未足額發放的,視為拖欠或剋扣工資。

5、氣溫達37℃以上,下午暫停戶外施工

日最高氣溫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戶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6、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就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

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要調整作業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7、孕婦工作環境不能超33℃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工作及溫度在33℃以上的作業場所工作。

8、工作中暑致死視為工傷

勞動者因在高溫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

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後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9、“清涼飲料”不能抵補貼

除了發放高溫補貼,用人單位還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但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抵扣高溫補貼。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發放高溫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專案及數額,並應儲存高溫津貼的發放記錄至少2年。

關於高溫費補貼的具體標準,全國其他各省市補貼標準根據當地情況會進行適當的調整,炎熱夏季的到來為人們的生活增添了一份酷暑和煩悶,然而一些人依然要在酷暑之日努力工作,國家相繼出臺規定了職工可以獲得的高溫補貼標準,保護工作人員在特殊天氣下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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