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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許可檢視個人隱私犯法嗎?

欄目: 婚姻家庭法規 / 釋出於: / 人氣:1.4W

一、未經許可檢視個人隱私犯法嗎?

未經許可檢視個人隱私犯法嗎?

1、未經許可檢視個人隱私犯法,違反的諸如《民法典》等的民事法律規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隱私權】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資訊。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隱私權侵害行為】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1)以電話、簡訊、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2)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3)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4)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5)處理他人的私密資訊;

(6)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2、若是非法獲取他人的資訊之後,還將這些資訊賣給他人,此時該公民還有可能會因為涉嫌犯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被量刑。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之一【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二、常見的侵犯隱私的行為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裝置,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佈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檔案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係並非法公諸於眾。

7、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佈。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佈。

9、洩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於眾或擴大公開範圍。

10、收集公民不願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隱私權是民事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任何人都不得在未得到資訊所有者的許可之前,就檢視他人資訊。否則有可能會侵犯他人的隱私,常見1侵犯他人隱私的情形包括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