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涉外合同是否必須公證
欄目:
合同效力 /
釋出於: /
人氣:1.54W
律師解析:涉外合同不是必須
公證,符合下列條件就有效:
1.合同當事人是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人;
2.當事人簽訂合同是真實的意思表示;
3.合同的內容不得
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序良俗;
4.合同符合法定的形式;法定其他有效條件。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
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