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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隨意辭退勞動者

欄目: 法律 / 釋出於: / 人氣:1.12W
用人單位隨意辭退勞動者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為: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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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以無理藉口辭退勞動者,勞動者應當如何索賠?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合同雖然是到2016年,但是你在本單位工作時間,自己算,我大約算不超過5個月,也就是單位無故解除勞動合同,你得到的補償是0.5個月工資。(半個月工資)公司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加一個月工資(代通知金)上面說的補償月工資,是按你到本單位的平均工資,你自己5個月的平均工資算一下,一個月是多少,就得出你得到多少補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