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譽侵權後應當去哪個法院起訴。名譽權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受侵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住所地,可以認定為侵權結果發生地。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四問。四、問:名譽權案件如何確定管轄?答:名譽權案件,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
2、《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問。一、問:名譽權案件如何確定侵權結果發生地?答:人民法院受理這類案件時,受侵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住所地,可以認定為侵權結果發生地。
二、名譽侵權的情形侵害名譽權的行為主要有侮辱和誹謗兩種情形。侮辱是指行為人故意以語言、文字、暴力等形式貶低他人人格、毀損他人名譽的行為;誹謗是指行為人隱瞞真相,故意或者過失捏造某種虛假的事實並加以傳播。
三、認定構成名譽權侵權的條件。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的責任,應當根據受害人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行為人行為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係、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來認定。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侮辱或者誹謗他人,損害他人名譽的,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對未經他人同意,擅自公佈他人的隱私材料或者以書面、口頭形式宣揚他人隱私,致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譽權處理。因新聞報道嚴重失實,致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按照侵害他人名譽權處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七問。
四、名譽侵權的構成要件中侵權資訊散佈的範圍。名譽侵權構成要件侵權資訊散佈的範圍只需為第三人知悉即可,無需向較大人群散佈。
五、證明侵權的證據
1、證人證言
2、照片
3、新浪部落格文章(還要證明文章的作者)
4、通話錄音
5、住院病歷(需證明生病與侵權行為有關)
6、公證處,保全的一些網上證據等等。
7、受害人平時的一些榮譽證書,獎章等等。
8、監控視訊,還要證明視訊中的行為特定性,如張貼的為具體什麼內容。
9、報警記錄
六、名譽侵權中可以要求被告承擔及賠償的費用
1、公證費案例索引:武昌區人民法院(2012)鄂武昌民初字第05780號
2、醫療費:證據材料充分的可以。
3、精神損失費:酌定。公民、法人因名譽權受到侵害要求賠償的,侵權人應賠償侵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公民並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給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後果等情況酌定。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1993年)第十問。
七、侵權人不執行生效判決,不為對方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的,應如何處理?
侵權人拒不執行生效判決,不為對方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的,人民法院可以採取公告、登報等方式,將判決的主要內容和有關情況公佈於眾,費用由被執行人負擔,並可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第六項的規定處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十一問。
法律依據
1、《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適用前款規定。
2、《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 停止侵害;
(二) 排除妨礙;
(三) 消除危險;
(四) 返還財產;
(五) 恢復原狀;
(六) 修理、重作、更換;
(七) 賠償損失;
(八) 支付違約金;
(九) 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 賠禮道歉。
以上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適用上述規定外,還可以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收繳進行非法活動的財物和非法所得,並可以依照法律規定處以罰款、拘留。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