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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合同期辭退員工需賠償嗎

欄目: 交通事故案例 / 釋出於: / 人氣:7.68K
未到合同期辭退員工需賠償嗎

一、合同未到期辭退員工需賠償嗎

辭退員工不一定都要賠償。根據規定,用人單位在員工有以下情形時是可以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並且不需要對員工進行賠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用人單位想要辭退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合同沒到期辭退員工怎麼賠償?

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以後不能夠隨意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如果有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需要進行相應的賠償,一般按照雙倍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來進行賠償,但如果是由於勞動者嚴重違反了單位的規章制度被辭退的話,就不需要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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