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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試崗期無工資合法嗎

欄目: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98W
三天試崗期無工資合法嗎
律師解析:不合法。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用人單位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付出勞動應當得到報酬。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無論工作多少天都要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