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多長時間 | 勞動仲裁後

欄目: 其它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8.2K
勞動仲裁後,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多長時間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仲裁強制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多長時間

勞動仲裁審理期限為45日,案情複雜且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延期15日。即最長為60日。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以上是關於仲裁強制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多長時間的解答,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