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無權代理合同效力是什麼

欄目: 合同效力 / 發佈於: / 人氣:1.79W
無權代理合同效力是什麼
律師解析:無權代理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予以追認。
被代理人未做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
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
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第三百一十一條
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