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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辭退的員工工資如何發

欄目: 交通事故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1.17W

一、關於辭退的員工工資如何發

關於辭退的員工工資如何發

公司提出辭退員工是需要在三天之內結算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以及被拖欠的工資。無論什麼原因,單位應當在勞動者離職時一次性結清工資。

辭退員工工資計算

1、工資以實際工作日期照常發放,如果公司無故解除合同,還需要向職工支付經濟賠償。

2、被用人單位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分三種情況,

A、是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無需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也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B、是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情形,按第4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C、是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8、8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經濟補償的二倍。

二、經濟補償的法律規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規定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如果是合法辭退員工的話,那麼是不需要支付賠償金的,但是如果是違法辭退員工的話,那麼是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或者是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正常發放薪資,一般需要在辭退勞動者之日起到三天以內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