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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活不給錢找哪些部門

欄目: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3.04W

用人單位不開工資可以到所在地的勞動局投訴,也可以到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投訴,還可以提起訴訟
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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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