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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不籤勞動合同怎麼投訴?

欄目: 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86W

入職不籤勞動合同怎麼投訴?

我們知道,簽訂勞動合同是入職後最需要解決的事。因為種種原因,總會有不籤勞動合同的情況發生。並且由於經驗不足,對於入職後不籤勞動合同的投訴問題,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麼,入職不籤勞動合同怎麼投訴?為此,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什麼是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入職不籤勞動合同怎麼投訴?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於入職不籤勞動合同怎麼投訴的詳細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簡單來説,在入職時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如果仍然無法解決,也可以向法院起訴維權。如果您對此還有其他疑問,您還可以諮詢本站網有關勞動合同維權的律師,或許能夠得到必要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