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辦理結婚證需要準備的材料有:
一、居民身份證;
二、户口簿(或者集體户籍證明);
三、婚姻狀況證明;
四、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
男女雙方攜帶以上證件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
第4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