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婚姻家庭 > 離婚

去民政局辦離婚手續需要帶什麼材料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2.96W

辦理離婚需要帶的證件如下:
1、雙方的身份證、户口本;
2、結婚證;
3、離婚協議書;
4、免冠單人照片。
《民法典》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去民政局辦離婚手續需要帶什麼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