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婚前房產賣掉再買房子

欄目: 婚前調查 / 發佈於: / 人氣:4.23K
婚前房產賣掉再買房子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婚前房子如婚後賣掉再買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看登記在誰的名下,如果婚後再買的房產還是登記在男方名下的,該房屋屬於出資購房一方的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對於這樣的房屋不應予以分割。二、婚後再買的房產是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該房屋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時對於出資方應當適當予以多分。在第一種情形下,房產屬於出資一方的個人婚前財產。夫妻一方個人的財產不會因為婚姻關係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相比於舊婚姻法,新婚姻法突出強調對個人財產的保護,這是為了適應改革開放後個人財富極大增長的實際而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離婚財產分割的司法解釋曾規定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隨着婚姻關係的延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到21世紀初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規定已經不能適應形勢的需要。因此,新婚姻法規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一)也明確規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