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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有抵押的房產是否可行

欄目: 房屋買賣 / 發佈於: / 人氣:1.52W

購買有抵押的房產是否可行

購房已成為百姓安居樂業的大事,許多人選擇購買二手房。“二手房”通常是指再次買賣交易的住房,對於這樣的房產,其實有可能出現抵押的情況。那作為有抵押的房產,實踐中是否可以進行購買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告訴大家購買有抵押的房產是否可行。

一、購買有抵押的房產是否可行

我國《擔保法》做出了明確的規定,為設有抵押的二手房在市場上繼續流通提供瞭解決方案。

1、通過按揭貸款購買的房屋

如果是通過按揭貸款購買的房屋,買賣設有抵押的二手房需徵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如果抵押權人不同意,只能在解除抵押關係後方可進行交易過户。

2、被法院查封的房屋

如果是被法院等機關查封的情況,一般需要產權人向法院提供另外的財產將被查封房屋換出來,即使是已經抵押的房屋,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仍然可以買賣。出賣人也可以在簽訂合同後告知抵押權人,並以所得價款清償債務而解除抵押,這些並不影響買賣合同的效力。

總的來説,已經設定抵押的房地產,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地產可以轉讓或者出租。這就是説,已經設定抵押的房產是可以轉讓的,但轉讓的前提條件是要得到抵押權人的同意。反過來講,如果一處設定了抵押的房產,如果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而轉讓,在法律上應歸無效。

二、購買二手房要注意哪些事項

購買二手房有着不同於購買新建商品房的風險,買賣雙方除應簽訂條款完善的合同外,還應對如下事項進行相應的調查與審核,包括:

1、 權屬審查

購買人要購買二手房,應當審查二手房的權屬證明及相關文件。沒有依法進行產權登記並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包括房產證及土地證)的房屋,不得買賣。 為慎重起見,購買者應當向房地產登記機關調查核實權利證書及其記載內容的真實性、同一性,以最大限度地避免購買的房屋發生產權爭議。

2、 買賣雙方主體資格審查。

二手房轉讓人應當是依法登記並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房屋所有權人。二手房受讓人可以是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但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另有規定或者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二手房屬於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購買人應當審查公司董事會、股東會審議同意的書面文件。二手房屬於國有或集體資產的,購買人應當審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3、 共有財產審查。

二手房屬於兩個以上(含兩個)主體共有的,應當審查有無共有權人同意轉讓的書面證明。

審查房屋所有權證書時,應當關注擬交易的房地產是否具有共有權人。依照規定,共有人對買賣的房屋具有優先購買權,未經共有人同意,買賣房屋的合同將被法院認定為無效。另依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另有約定。儘管房地產登記簿記載或者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所有權人為一人,也應徵求其配偶的書面意見或者由出賣人提交夫妻有關財產約定的協議。

4、 權利限制審查。

二手房買賣前,購買方應當審查司法機關有無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二手房權利的情況。一般説來,有權查封的司法機關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

5、 他項權利設置審查。

購買人應當審查二手房有無抵押等他項權利設置情況。若有抵押,應當取得出賣人已經通知抵押權人的書面證據,或者取得抵押權人等他項權利人書面同意轉讓的證明。

常見的也就是在房產按揭貸款尚未還清之後,進行買賣。在這種情況下要麼進行轉貸款、要麼先實際還清了貸款之後,再進行買賣。不過實踐中即使的購房者千小心萬小心,也敵不過二手房中介設置的陷阱。而且二手房交易中還要辦理過户,繳納税費,要是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