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買房交了意向金不想要了能退嗎

欄目: 房屋買賣 / 發佈於: / 人氣:1.08W
買房交了意向金不想要了能退嗎
律師解答:看情況。律師解析:“意向金”是房屋買賣雙方(或中介參與的第三方)之間確定購買意向,保證雙方權益的具有法律效應的保證金。
如果雙方還沒有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只是簽訂了認購意向書,而認購意向書對合同中的內容又沒有明確約定,則這筆意向金就屬於賣房方的不當得利,應當退還;如果雙方已經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對意向金有了相關約定,則買房人若退房就需要承擔相關違約責任,意向金就不能退了。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