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做房產抵押時需要配偶簽字,因爲婚內貸款視爲共同債務需要配偶到場簽字方可。
房產抵押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產證
2、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
3、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
5、收入證明
6、如房產證權利人有未成年兒童,請提供出生證
7、如房產內還有銀行貸款,請提供原貸款合同及最後一期的銀行對帳單
8、爲提高貸款透過率,請儘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財產證明,(如另處房產證、股票、基金、現金存摺、車輛行駛證等等)
首先,清楚一個問題,那就是這套房子是不是婚後的共同財產,如果是結婚以後買的,那就是婚後的共同財產,可以看下房產證,上面是不是有“共同共有”的字樣,因爲現在各地的房產證都還沒統一,所以有的地方證上有這種字樣,有的地方就沒有。但是沒有也不要緊,因爲大多的地方婚後的房產證寫一個人的名字的話,都是默認的是兩個人共同共有的,也就是說另一方是隱性共有人,雖然上面沒有名字,但是也是這套房子的產權人之一。所以要做房屋抵押的話,房產部門就得要求兩個人同時到場簽字的。
如果房產證上面寫了夫妻雙方的名字,並且寫明雙方共有的,那貸款妻子必須簽名才能抵押貨款。此房產如果是婚前財產,房屋所有人只有丈夫一人,那麼在辦理抵押貸款時不需要配偶簽字的。婚前房和婚後房不一樣,要看有沒有公正過,如果公正過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需要雙方都的簽字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