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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什麼時間聘辯護律師?

欄目: 無罪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5.23K

一、刑事案件什麼時間聘辯護律師最好

刑事案件什麼時間聘辯護律師?

刑事案件聘請律師介入,越早越好。

當事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請律師爲其提供諮詢。當事人“出事”後,其家屬應儘早找律師,使律師從公安偵查階段就介入案件,儘早會見當事人,瞭解案件情況。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刑事案件屬於國家祕密,爲防止串供或其他行爲,在法院開庭審理前,任何人都不能向犯罪嫌疑人家屬透露相關案情,否則就構成了泄露國家祕密罪,其中包括家屬聘請的辯護律師。辯護律師有權在公安偵查階段瞭解案情,在檢察院公訴階段複印技術性材料,但這些材料都不能給家屬看,只有在法院開庭審理後才能公開。所以,辯護律師享有的法律所賦予的權利家屬均不能享有,可見,聘請刑事辯護律師是非常重要的。

二、辯護律師的權利

1、爲犯罪嫌疑人提供諮詢,代理申訴、控告,

2、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3、委託事項違法、委託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託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的,律師有權拒絕辯護。

4、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託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權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瞭解有關案件情況。

5、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監聽。

6、受委託的律師自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查閱、摘抄和複製與案件有關的訴訟文書及案卷材料。

7、受委託的律師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權查閱、摘抄和複製與案件有關的所有材料。

8、受委託的律師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9、律師可以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自行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10、律師擔任辯護人的,其辯護的權利依法受到保障。

三、辯護律師的職責

辯護律師的辯護職責:根據具體案件案情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綜合上面所說的,刑事案件是可以請律師來爲自己辯護的,但是請律師也是必須要把握好時間,一般瞭解案件的情況越早,那麼所得到的勝算就會越高,所以,在請律師的時候一定要諮詢清楚,不能有任何隱瞞案件的行爲,不然會對自己很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