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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退稅未完成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欄目: 合理避稅 / 發佈於: / 人氣:1.81W

一、個人所得稅退稅未完成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個人所得稅退稅未完成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1、身份資訊不正確;

2、提交的銀行帳戶資訊不正確或者無效,導致稅款無法退還;

3、申報數據存在錯誤或者疑點;

4、稅務機關審覈時發現有需要向納稅人進一步覈實瞭解的情況,但納稅人未提供聯繫方式或者提供的聯繫方式不正確,無法與納稅人聯繫;

5、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覈實有關年度彙算申報資訊,納稅人尚未確認或說明。

二、哪些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一)納稅人年度彙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二)納稅人年度彙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彙算退稅的。

三、個人所得稅的專項扣除費用有哪些?

下列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的稅前扣除項目,納稅人可在年度彙算期間辦理扣除或補充扣除:

(一)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上年度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

(二)納稅人在上年度未申報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三)納稅人在上年度發生的符合條件的捐贈支出。

四、可以透過哪些方式辦理個人所得稅退稅?

(一)自行辦理年度彙算。

(二)透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代爲辦理。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出代辦要求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代爲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透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完成年度彙算申報和退(補)稅。由扣繳義務人代爲辦理的,納稅人應在4月30日前與扣繳義務人進行書面確認,補充提供其上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資訊資料,並對所提交資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三)委託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託人”)辦理,受託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

扣繳義務人或受託人爲納稅人辦理年度彙算後,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現申報資訊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扣繳義務人或受託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總而言之,導致個人所得稅退稅失敗的原因是比較多的,或者納稅義務人自己在申請退稅的過程中,因資訊填寫錯誤放棄申請退稅了的話,退出來以後可以重新進行年度彙算。不過本人提交了退稅申請後,一定要注意查詢一下退稅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