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單位違反勞動法,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繳社保等。《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