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很多家庭來說,房產是夫妻共有的最主要的財產了,所以當夫妻雙方涉及到離婚的問題時,雙方都會要求分割房產,並且都希望能夠多分,由此也引發了不少糾紛。這個時候,正確處理夫妻房產離婚怎麼分的問題,其實可以有效的維護自身的利益,那到底此時房產該如何分割呢?我們一起從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夫妻離婚時如何分割房產
夫妻房產分割情況相當複雜。按照房產的性質,主要可以分爲以下幾種類型:
(一)夫妻雙方婚後出資獲得的房產。
對於這種房產,無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爲共同財產。應該按照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分割。即按市場價計算房屋價值,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二)夫妻一方婚前獲得的房產證。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該房屋屬於婚前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三)夫妻一方婚前透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產。
對於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爲共同財產。離婚時,對於這部分按共同財產分割。
(四)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
按財產來源細分爲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五)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子女離婚後,房屋如何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爲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爲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
二、夫妻房產離婚怎麼分
離婚房產過戶手續分以下兩種情況:
(一)夫妻離婚涉及房屋轉移的,一般由雙方共同申請登記。
(二)對於離婚房產過戶中,需要辦理析產登記。
透過閱讀上文,相信您應該已經知道,離婚房產的過戶辦理,只要離婚的雙方就財產達成協議到民政部門辦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時辦理房產過戶手續。至於夫妻房產離婚怎麼分,就要結合實際房產的情況,因爲此時的房產雖然是夫妻共同在居住使用,但很有可能並不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那麼在離婚的情況下就不能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