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買房合同未寫明違約金怎麼辦
只要雙方訂立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就受法律保護,如果沒有約定違約條款,一樣有違約責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這就是法律對違約方採取的強制制裁措施。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七十九條“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第五百八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第五百八十四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之規定,對於買賣合同的違約方,公司可以要求其繼續履行合同,承擔違約責任,以及賠償損失。
二、承擔違約責任和違約事項包括什麼
1、簽訂認購書後,購房者不買房或要求換房,賣房者不賣房或要求換房;
2、購房者不按期付款;
3、賣房者不按期交房;
4、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
5、房屋裝修標準、質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產權過戶手續不全或不能按期辦理。
在買房子籤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裏面的條約內容,如果違約的話,是需要進行違約責任的承擔的。因爲是合法的合同,所以說不管合同裏面是否規定了違約責任,只要違約了,就需要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