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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買房手續怎麼辦理

欄目: 房屋買賣 / 發佈於: / 人氣:2.64W

合夥買房手續怎麼辦理

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經常出現兩人及兩人以上共同購買一套商品房的情況,如父母子女之間、夫妻雙方、戀愛中尚未結婚的男女、若干合夥人之間等。那麼,合夥買房手續怎麼辦理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話,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合夥買房手續怎麼辦理

合夥買房的手續與單獨買房的手續大同小異,具體如下:

(一)簽訂認購書。認購書包括這些內容:

1、賣方,即發展商名稱、地址、電話;銷售代理方名稱、地址、電話。認購方名稱或者姓名(由於是共同買房的,需要將共同買房的人都進行登記)、地址、電話、身份證件種類,指定律師所名稱、地址、電話;

2、認購物業;

3、房價(戶型、面積、單位價格、總價);

4、付款方式:一次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5、認購條件:簽訂認購書應注意事項、定金、簽訂正式契約的時間、付款地址、帳戶、簽約地點等。

(二)簽訂買賣契約。購房人在售樓處簽過認購書後,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會同自己的律師到售樓處簽訂正式買賣合同。在簽訂買賣合同時,購買方也一定要清楚地登記共同購房的購買人。

(三)預售登記。登記:辦理預售登記對保護房屋交易雙方權益十分重要,對履約有所保障,只有辦理完預售、預購登記後協議方纔生效。簽訂契約30日內,買賣雙方應到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場處辦理預售或者預購登記手續。這裏指的買方是指所有的共同購房人。

(四)辦理入住。

(五)安排簽訂管理公約。預售契約或買賣契約有接受管理公司的管理條款,所以入住前,必須安排買方與管理公司簽訂管理公約,交納維修基金及各種費用。

(六)辦理產權過戶、領取房產證。發展商最後要爲共同購房人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最終辦理產權證。產權證上應該有所有購房人的名字,共有人各執房屋共有權證書1份。

二、合夥買房手續該怎麼辦理

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買房需辦理的手續包括:兩人以上共同購房需要做公證,主要是財產份額的公證或共有雙方向權屬部門提交共有申請,在申請中寫明雙方共有的份額,房屋所有權證持有人等事項。對於份額的比例,法律沒有規定,完全在於當事人之間的約定,比如兩個買受人,對於房產的份額雙方可以約定各佔50%的份額,也可以約定一個人佔99%的份額,另一個人佔1%的份額。

兩人或多人合夥買房,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能把一個人作爲“主貸款人”,其他都是“共同貸款人”。確定主貸款人時,一般選擇有貸款資格、還款能力強的那個。貸款過程中,主貸人與銀行發生借貸關係;其他共有人均要在同一套個人抵押合同上簽字(有配偶的一方,其配偶也要到場簽字),表示同意將所購的共有房產抵押給銀行。不過,這樣並不能夠完全規避風險。一旦共有人之間發生糾紛,主貸款人要承擔其他共有人不按約定還款的風險。也有一些銀行在個人抵押借款合同外,與所有共有人簽訂多方協議。多方協議明確了所有共有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當借款人不能按時還房貸時,銀行可以向其他共有人催收貸款。

另外,兩人甚至多人共同購買住房,需要參與購房的所有人都符合目前的限購政策,即本地戶籍居民家庭,名下沒有本市範圍內的住房或只有一套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名下沒有本市範圍內住房,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

共同購房的情況在日常生活中並不少見,在辦理各項手續時,一定要保證兼顧所有共同購房人的利益。房屋買賣合同、產權證上的登記、簽訂的出資協議一定要進行公證,這樣才能保證協議合法有效。以上就是對合夥買房手續的介紹,希望可以爲你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