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利用土地營造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的權利。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同農用地使用權相區別,是對土地進行非種植業、林業、畜牧業和漁業而從事建設的權利。【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條: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依法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利用該土地建造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