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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土地使用權建造房屋能不能取得所有權?

欄目: 土地承包 / 發佈於: / 人氣:1.75W

租賃土地使用權建造房屋能不能取得所有權?

租賃土地使用權建造房屋能不能取得所有權?

房屋是土地的附屬物,租地是你只對土地享有使用權,沒有土地所有權.只有你買下該地才能享有其所有權,土地上所蓋的房子才屬於你個人所有,才能辦理產權登記及產權證.

房屋產權即房屋所有權,指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9條規定:房屋權屬登記遵循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權利主體一致的原則。

我國,土地所有權是歸國家所有的。不知你說的租用是什麼意思,是合作開發抑或其他。但可以肯定的是,你可以透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方式,依法支付出讓金或轉讓金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取得了土地使用權,在符合國家關於你所建設的房屋所要求的其他手續的情況下,就可以辦理房屋產權證了。

《土地管理法》裏明確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所以集體經濟組織只有土地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而沒有處分權,不能透過買賣、轉讓、饋贈等方式改變所有權主體和所有權性質。實踐中學者們對以上合同的性質存在着很大的爭議,法官們的看法也不盡相同,但即使當地法官認定你的土地租賃合同有效,你也很難辦理產權證。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房地產的買賣是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作用權同時轉讓,也就是說,購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權;但我國實行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即土地只有國家和集體所有,個人只有使用權。因此,土地證上載明的使用終止日期一到,國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相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明確規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權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而地上建築物仍屬業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交土地出讓金。

所以,只是擁有租用土地使用權去建造的房子,是不能獲得其所有權的呢。房屋所有權是房屋建設完成之後你取得的權利,所以在你已經擁有了房屋建造的權利後,你還得透過一些途徑去獲取土地所有權,這樣這個房屋纔算是真正完全屬於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