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崗調薪時,不僅要符合相關的實體法的要求,還要符合一定的程序要求:
1、在發生調崗調薪時,對員工出具按上述考覈制度和程序作出的考評或考覈的結果,讓員工簽收。如果員工工作存在失誤,則要求其向公司提交說明或者檢討等書面材料。
2、用人單位與員工就調崗調薪簽訂協商一致的協議。
3、如果員工不肯籤,或者對此有異議,則應按照公司內部預先的規定,由公司特定部門或特定人員將情況作成書面記錄。
綜上所述,以上就是關於勞動合同中的變崗變薪的規定,其實小編認爲雖然這樣最節省成本,但是並不是最好最理想的解決辦法,因爲如果不按照相關的規定嚴格來寫的話,很有可能就會與勞動者之間造成不愉快的現象,還有可能引起訴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