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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一年半了還需治療但是單位只發一年工資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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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一年半了還需治療但是單位只發一年工資我該怎麼辦
工傷一年半了還需治療但是單位只發一年工資我該怎麼辦
1、建議你去勞動仲裁或者是起訴。工傷員工的停工留薪期最長爲12個月。也就是這12個月單位需要支付員工工傷期間的工資。在12個月的停工留薪期結束之後,如果傷情特殊,還需要治療,那麼就需要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停工留薪期延長。延長時間最多不得超過12個月。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