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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可以自己寫嗎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8.63K
勞動合同可以自己寫嗎
勞動合同沒有寫具體工資可以籤嗎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6條規定勞動合同沒有寫具體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因此,勞動者工資支付憑證的製作和儲存是用人單位應承擔的一項法定義務,該項法定義務不因任何事由而免除,因此,在仲裁或訴訟中,在勞動者無法舉證證明自己工資的情況下,仲裁庭或法庭是根據上述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提供勞動者的工資支付憑證,以查明勞動者真實的工資收入情況。2、你的事實部分不夠具體, 試用期薪資和轉正後薪資的具體構成如何,表上技能工資和職級工資是否包括在轉正後薪資以內,你本人的實際工資又是如何發放、如何計算?目前在未提前勞動仲裁的情況下,你可找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