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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如何做无罪辩护

栏目: 无罪辩护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2.77W

对于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无罪辩护,辩护人或者行为人自己有三种途径可以进行辩护:
1、证明行为人没有犯罪行为,即行为人没有符合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证明实际犯罪人不是行为人;
3、证明没有犯罪事实的发生。
《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如何做无罪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