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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缴纳社保的经济补偿

栏目: 社保纠纷 / 发布于: / 人气:1.16W

劳动者如果主动离职的,是不能要求经济补偿的,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在职期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社保部门可对用人单位加处滞纳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不缴纳社保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