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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栏目: 劳动仲裁 / 发布于: / 人气:2.17W
劳动仲裁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律师解答:不可以。律师解析:根据法律规定仲裁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符合法定情形的,劳动仲裁可以裁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如下:
1、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