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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社保条款必须在里面吗?

栏目: 劳动合同 / 发布于: / 人气:2.56W

一、签订劳动合同社保条款必须在里面吗?

签订劳动合同社保条款必须在里面吗?

劳动合同的内容中需要包括社会保险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转移社保的?

只需要拿到原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书,交到新单位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就会为您办理相关手续。

1、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自己的社保就自动封停了。然后新公司办理社保增员,次月就可以享受社保待遇。

2、如果去外地了,那么得将社保转移至外地,只需到原交费地的社保部门开一张“缴纳凭证”带到新地方新,就可以了,其余的事由单位来办。

3、如果转移到本地的新单位,则只需将自己的社保号告诉新单位就行了,单位就可以办理社保续交手续(若不知道自己的社保号又不想到原单位去问,只需凭身份证到社保部门查询即可)。

劳动合同的内容中需要包括社会保险条款,否则该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已经离职的员工,原公司不会继续交纳社保的,离职之后到外地工作的员工,需要将自己的社保转移到新的工作地的社保局,公司才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离职之后在本地工作的员工可以到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