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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患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怎么确定?

栏目: 劳动合同 / 发布于: / 人气:2.54W

员工患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怎么确定?

员工要是在工作期间身体不适需要就医治疗的话,一般向用人单位请假,单位都是会批准,同时会按照病假进行处理,保障员工在病假期间的福利待遇。但有的单位以员工请病假耽误本质工作为由而解除劳动合同,这多数就属于违法解除了,需要支付赔偿金。那么员工患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怎么确定呢?请跟随本站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员工患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怎么确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在医疗期间内,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如果存在违法行为,自然是需要作出赔偿的。即使员工生病耽误了工作,也不能说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实际上员工患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计算问题,上文中本站小编已经做出了讲解,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