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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栏目: 高温补贴 / 发布于: / 人气:2.33W

高温津贴是单位为员工提供的一种福利,在夏季户外工作的劳动者经受着高温的暴晒对身体健康有很大的影响,因此高温津贴也是一种对劳动者的补偿措施,因此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给劳动者定时发放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发放。高温津贴的发放是有一定的标准的,太原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也是依据当地的标准制定的在六至八月按每月240元发放。

太原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一、太原高温津贴发放时间和标准

6月份至8月份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清凉饮料不能冲抵该津贴。

二、谨防高温津贴发放三种误区

近年来,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专项督查发现,用人单位发放高温津贴,常进入3种误区。

1、用绿豆汤等实物冲抵高温津贴

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冰糖、绿豆汤等防暑降温物品,标准是每人每天10元,即每人每月300元,看起来超过240元标准了。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明确,按照规定,企业应为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防暑降温饮料等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2、认为职工少数时间在高温下工作,故不发高温津贴

比如,企业巡检工,大多时候在空调房里工作,只有少数时候才到高温环境中巡检。企业因此认为,公司巡检工不享受高温津贴。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明确,企业的这种做法也不对。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高温津贴。企业应从源头上降低或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企业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企业不能完全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以下的(不含33℃),就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不能把高温津贴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山西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后,太原市六城区等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达1620元。有企业负责人表示,公司效益虽然不好,但已向员工发放高温津贴,并且算上高温津贴,员工工资也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了。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明确,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劳动者的最低报酬,不包含加班工资、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企业将高温津贴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声称其工资待遇已达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属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太原高温补贴发放标准的制定是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地的实际制定的,高温津贴的发放是对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的一种补偿措施,单位不得以其他的方式代替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发放是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到劳动者手中,但是不得与工资挂钩而是独立存在的一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