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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栏目: 高温补贴 / 发布于: / 人气:2.53W

一、重庆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重庆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根据现行《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3〕166号),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露天工作:一般高温天气(35℃~37℃)作业,最低高温津贴为每人每天5元;中度高温天气(37℃~40℃)作业,最低高温津贴为每人每天10元;强度高温天气(40℃以上)作业,最低高温津贴为每人每天15元。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二、高温作业注意事项

目前,已进入盛夏高温季节,施工现场环境温度高,工作条件相对恶劣,施工人员劳动强度大,易出现过度疲劳、中暑现象,是事故多发时期。为确保高温季节安全施工作业,结合高温季节施工出现的不安全情况,总结出以下几项重点安全事项:

1、各维护单位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不得为赶工期随意加班加点,要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或轮换作业的办法,避免高温日照曝晒、疲劳作业和防止职工中暑。同时应积极主动、热心关怀施工人员的身体,防止施工过程中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维护单位必须配置仁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风油精等防暑降温药品。除紧急抢修外,各单位可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合理安排检修工作,避开高温时段,趁早晚较为凉爽的时间抓紧施工。

2、对职工进行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使职工知道中暑症状。

3、为防止高处坠落,心情不好时,身体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者不准进行高处作业;外脚手架、脚手板、安全网未同步跟上即安全条件不具备时,不准上高空作业。

4、施工现场严禁赤膊和穿拖鞋上岗,加强对安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的检查,确保劳动防护措施的真正落实。

5、遇高温、大雨、雷电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与露外作业。

6、定期对临时用电进行检测,每个电器设备必须做到“-机-箱-闸-漏”的要求,配电箱要搭防雨棚;每天下班有电工拉断电源,并巡查施工现场。

7、施工现场电焊时在下层火花着落处要设有围板拦住防止扩散,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氧气乙炔瓶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防曝晒工作。

8、特别是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等领域的安全监督,从严落实高温气候的日常监控、监督措施。

可见,不管在重庆还是其他的省份,大多数都是根据员工个人的工作环境的温度来制定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的。有些室内工作者所需要面临的环境也已经高于33℃,但一般在室内工作的要比在室外工作的温度稍微低一些。到现在可能重庆还有一部分的劳动者从来没有听说过高温补贴的概念,这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