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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o18年公积金贷款流程

栏目: 房屋买卖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2.94W

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1、初审:
由住屋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屋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屋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屋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屋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屋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屋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屋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屋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屋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住屋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屋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屋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屋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屋公积金账户。 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屋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屋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2o18年公积金贷款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