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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首次提取规定

栏目: 房产纠纷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2.22W

一、首次提取公积金所需的资料如下: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的复印件;
3、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二、提取公积金的要求: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屋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屋贷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住屋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公积金首次提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