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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外交部、财政部关于加速引进外国高等学校教材的几项规定

栏目: 民商法类 / 发布于: / 人气:1.08W

教育部、外交部、财政部关于加速引进外国高等学校教材的几项规定

教育部、外交部、财政部关于加速引进外国高等学校教材的几项规定

为了尽快编审出版一整套反映国内外科学技术先进水平的社会主义新教材,提高我国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必须根据毛主席“洋为中用”的教导,大力加强外国教材的引进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把各个科学技术比较发达国家的教材引进来。 教育部、外交部、财政部关于加速引进外国高等学校教材的几项规定中作出了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颁布单位:教育部,外交部,财政部

文       号:[79]教高二字003号、[79]外会文字156号、[79]财国字4号

颁布时间:1979-02-02

实施时间:1979-02-02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一、引进外国教材的目标和要求

根据1981至1983年期间,要对全套高等学校教材进行修订提高,使之更好地反映国内外科学技术先进水平的要求,迫切需要近几年内将美、日、西德、英、法等国以及其他外国的较新较好的教材尽快引进来。确有参考价值的苏联教材,也应该加以引进。对于世界著名大学以及在各门学科、各类专业中占领先地位的外国大学的教材,争取在一二年内摸清情况,成套引进。具体要求是:

(一)基本摸清上述外国大学所开设的课程和使用的教材。

(二)基本引进上述外国大学的各种参考价值较大的教材(包括由出版单位出版的教材和学校编印的讲义)。

(三)对外国教材进行比较系统的研究,作出必要的评价,供各校教师和教材编写人员参考。

(四)选择其中质量较好、参考价值较大和有代表性的,分别组织翻译或影印。

二、引进的途径

外国教材的引进,主要通过中国图书进口公司进行,同时,也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请我驻外使馆,派出的代表团、考察组或其他有关人员,中国血统的外籍人士、外国友好人士和外国专家,文化和科学技术的合作和交流等渠道,加以引进。

(一)中国图书进口公司。外国公开出版的教材,主要通过中国图书进口公司订购。外国大学教材的缩微胶卷、录像带等,也可以通过该公司委托外国出版商协助采购一部分。可以由有关部委集中选购,也可以由各校通过当地外文书店自行订购。中国图书进口公司在汇编的外国图书征订目录中,增辟教材一栏,尽可能将国外较新较好的教材列入。

(二)请各有关驻外使馆,指导和帮助开展所在国教材的引进工作。如:协助了解外国大学使用教材的情况;协助购置外国大学自己编印的讲义和教学资料(如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指导书、实验指导书、习题卡等);协助购置某些急需的公开出版的教材等。各有关部委需购的教材样本,如通过中国图书进口公司难以购到,需要通过各有关驻外使馆协助引进的,可以提出书单(注明书名、作者名、出版日期及单位)送教育部人民教育出版社汇总后,转教育部外事局告驻外使馆协助办理。

(三)派出的代表团、考察组及其他出国人员。我向有关国家派出的各种代表团、考察组及其他出国人员,请就便了解教材情况,协助选购一些学校讲义等,也可以由派出人员向当地使领馆提出建议,由使领馆审核研究后协助选购。

(四)有可能时,在与有关国家签订的文化或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和计划中,把引进外国教材作为一项内容列入。

(五)我高等学校与外国学校建立校际联系时,应将交换图书资料,交流教材与讲义,列为重要内容。

(六)鼓励我国高等学校教师通过他们在国外的亲属友人,了解外国教材情况,协助选购。需要偿付外汇的,须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三、引进工作的组织

(一)各类专业外国教材的引进工作,由各有关部委按照目前高等学校编审出版的分工,负责统一组织。

(二)各类专业外国教材情况的汇总、整理,引进外国教材以及翻译、影印外国教材的计划和建议的提出,引进的外国教材的研究和评介等,在各有关部委的领导下,分别由各科、各专业的教材编审委员及其主持学校负责,也可以由部委专门指定的其他学校和单位负责。各有关高等学校,也要积极参加,大力做好。各有关部委可以在所属出版社(或教材编辑室)和有关学校建立若干外国教材中心,以利于系统引进和积累外国教材和教学资料。

(三)各类专业外国教材的翻译影印计划,由主管部委审定并组织实施。

翻译外国教材的出版工作,原则上由有关部委所属出版社负责,也可以请中央或地方其他出版社协助,或由所属高等学校翻译、印制后在校际交流。

影印外国教材的工作,主要由中国图书进口公司(光华出版社)负责(具体办法见1978年9月8日教育部、国家科委、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教材影印工作的联合通知》),教育部应积极筹建教材影印机构和生产基地,分担部分任务。必要时可以组织高等学校影印力量,印制后在校际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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