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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立案后可以撤案吗

栏目: 治安管理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2.5W

对于刑事案件,公安经过侦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已过追诉时效的;经特赦免除刑罚的;嫌疑人死亡的,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等情形的应当撤销案件。受害人无权撤案,可以就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对于自诉的刑事案件,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诉。

派出所立案后可以撤案吗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