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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立案后可以撤案吗

栏目: 治安管理 / 发布于: / 人气:1.18W

一、轻微伤立案后可以撤案吗

轻微伤立案后可以撤案吗

如果因民事纠纷而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可以撤销。受伤后,被害人应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并进行起诉,如果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的,这时就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轻伤害的案件一旦立案,并且当事人自行和解的,以及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并履行完毕的,则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但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轻伤害的案件都可以撤案的,主要是针对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案件,是否撤案的决定权在办案机关。

二、轻微伤立案后撤案的相关法律条文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 撤回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撤销判决人民法院根据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他的监护人的申请,证实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因已经消除的,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轻伤害案件一旦立案的,如果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自行和解的,或者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公安机关是可以撤销案件的,但是要在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前。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综上所述,轻微伤是治安案件,不能立案,只能由公安机关受理,就更没有撤销案件一说。 如果当事人没有制作正式的调解协议,可以到派出所调解结案或者依法作其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