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生活 法律职场 纠纷问题 法律经济 律师解答 合同范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农村宅基地补偿办法关于补偿标准的确定

栏目: 宅基地 / 发布于: / 人气:2.34W

农村宅基地补偿办法关于补偿标准的确定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本村居民解决住屋问题的土地类型。农村宅基地在特定的情形下可能会被征用,在征用以后需要给相关的村民提供规定的补偿标准。下面,本站小编为您介绍详细内容。

农村宅基地补偿办法关于补偿标准的确定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农村宅基地的补偿可能是很多集体组织村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补偿的具体标准也是涉及每一个村民的切身利益的。如果你在宅基地的征用中没有获得合理的补偿,可以咨询本站网站的律师获得帮助。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