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如何解決人員外出務工、舉家遷出、無法聯繫農戶的承包地確權問題?

欄目: 土地承包 / 發佈於: / 人氣:3.13W

1、對於常年外出未歸、未委託代理人又無法聯繫的外出人員,可以這樣解決:

如何解決人員外出務工、舉家遷出、無法聯繫農戶的承包地確權問題?

可先查清二輪土地承包以來的土地承包狀況,由發包方指界人按現有承包合同登記的四至和麪積預留出相應的土地,進行指界登記並彙總備案,待聯繫到當事農戶後再按本次登記的相關規定進行確權登記頒證。

對預留期間當事農戶無法自行管理而又未委託他人管理的,其土地暫由集體代爲管理。

2、對外出務工經商農民的承包地,如果本人不願耕種的可以依法進行流轉,但其承包經營權仍受法律保護。除非本人提出書面申請自願放棄承包權,否則任何組織和個人均不得剝奪或限制其承包權。

已經收回或調整其承包地的,原則上應立即退還。不能立即退還的,要依照有關規定、區別不同情況進行妥善處理。

3、對承包地已經被鄉村組織流轉給別人耕種的,由鄉村組織負責原承包農戶與現耕種人直接協商,如原承包農戶同意繼續流轉的,流轉收益必須全部歸原承包人。經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應將原承包地歸還原承包農戶。

4、如果原承包地已被鄉村組織發包給本集體組織其他成員,能夠收回退還的應限期收回退還,不能收回退還的,鄉村組織須制定給原承包農戶合理的經濟補償方案,經原承包農戶同意後由鄉村組織負責給予原承包戶經濟補償。

推薦內容
如何解決債權人對於主、次債務人間的權利處分 爲境外竊取、剌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祕密、情報罪概念 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頒佈“外人在華遺產繼承問題處理原則”的指示 如何踏出解決問題的第一步 土地承包、土地流轉、土地確權 如何解決家居裝修中的噪音問題 如何解決員工離職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假藥、劣藥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內務部糾正幾個有關婚姻問題的錯誤的指示 青少年早戀問題如何解決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部、農業部關於執行《關於對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實行責任追究的暫行辦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製品罪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農村土地確權現場指界有疑問如何解決? 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合同糾紛如何解決?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如何處罰 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的認定 房屋在出租、轉讓時經常出現的問題及對策 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製品罪處罰標準是怎麼樣的 外出住酒店常遇到的問題如何解決? 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製品罪既遂判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