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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股權能否不承擔之前的債務

欄目: 個人債務 / 發佈於: / 人氣:1.09W

1,收購公司的股權而不承擔收購之前公司的債務,需要原公司債權人的認可,並簽訂協議。否則,作爲公司的股東,需要以其出資承擔責任
2,和原公司的股東簽訂內部債務承擔的協議。雖然該內部協議不能對抗債權人和善意的第三人。但在股東之間有法律效力。自己承擔原公司的債務還款責任後,可以向簽訂協議的原股東追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收購股權能否不承擔之前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