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請求賠償的主體資格就是原告,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原告,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使其人身或財產受損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或者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死亡人的權利繼受人以及死者生前,殘者殘前撫養的被撫養人。對於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案件,可能的被告主要是:1、機動車駕駛員;2、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3、承保機動車交強險或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公司;4、機動車的掛靠單位;5、因機動車試乘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試乘人損害的,可以列提供試乘服務者爲被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