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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購房合同範本(註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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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購房合同範本(註解版)

二手房購房合同範本(註解版)

第一條

條文: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於南京市區,建築面積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爲,丘號爲;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範圍見附件一;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註解:本條是對房屋的客觀和主觀描述。其中第一款爲《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主要事項,第二款爲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記載的權益,第三款爲甲乙雙方商定的或有關規定直接規定的與房屋所有權和房屋正常使用相關聯的權益。

指南:第一款直接參照《房屋所有權證》即可正確籤填,與第三款相關聯的是第五條和附件三,當事人在商議買賣標的過程中應全面參考其他條款。

第二條

註解:本條規定了甲方的權利保證責任和其他保證責任。

指南:甲方的保證責任比較寬泛,條文並未一一列舉。除第一條已經列明的房屋狀況外,乙方還需向甲方瞭解附件二所列內容,並謹慎瞭解房屋的共有權、是否查封凍結等情況。

第三條

條文:乙方在前付給甲方定金(幣種)(大寫)元,(小寫)元。

註解:本條是定金條款,是適用定金罰則的合同依據。

指南:第一款採用填空格式,直接填入雙方商定的定金金額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條款的生效必須以定金的實際支付爲條件,即使雙方約定了定金條款但沒有實際支付定金的,該條款不生效。第二款採用選擇格式,只能單選;其中第二選項的填空部分可以是一個絕對的時間點,也可以是約定行爲或事件的發生時間。

第四條

條文:該房屋房價款爲(幣種)(大寫)元,(小寫)元。

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爲:

乙方未按規定支付房價款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到期房價款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超過天,且所欠應付到期房價款超過元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在解除契約後天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佔總房價款百分之的違約金。

註解:本條內容爲房價款及其支付方式和時間,以及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指南:第一款採用總價計價法,主要是考慮到存量房買賣從習慣上多爲按套買賣或其他躉賣形式。以建築面積爲計價單位的,雙方最好在補充條款中特別另行約定。

第二款爲自由填空格式。實踐中主要區分現金、支票兩種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三種付款時間。因我市現行交易過戶手續雙方一次性簽字在前,故雙方在房價款的交割時間控制方面須謹慎從事,目前有擔保、資金託管和提存三種交割方式可供選用,雙方可以綜合對比成本、方便度等因素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選用並將其規定在合同中。

第三款爲單選或多選格式。第三選項可自由填空。

第五條

條文:甲、乙雙方定於時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雙方定於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甲方應在前將其落戶於該房屋的戶籍關係遷出。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屬設施或裝飾裝修不符合約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約定價值評估價值市場價格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應在乙方解除契約後天內將已收房價款和雙倍定金返還乙方,並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支付違約金。

註解:第一款爲房屋交付時間和空房交付條件;第二款爲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時間;第三款爲戶籍遷出時間;第四款爲相應違約責任。

指南:第一、二、三款均爲填空格式,可以是絕對日期,也可以以雙方約定的事件爲依據;其中第二款對附加值較大的房屋尤其重要,第三款對學區房或外地戶籍等急於落戶的買方尤其重要。

第四款爲多選格式;其中第二選項爲單選格式,選中“約定價值”的,應當在補充條款中分項約定相應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價格。

第六條

條文: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註解:本條意在保護房屋隱形共有人的權利,同時也規定了合同雙方尊重隱形共有人權利的合同義務。

指南:我市房屋產權交易過戶採取了“憑證交易”的登記制度,即交易過戶手續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所有權人和共有權人爲準。但實際上,因爲我國傳統家庭財產模式的落後性,家庭財產往往登記在一個家庭成員名下,最常見的是夫妻共同財產登記在夫或妻一個人名下。這就要求甲方如實陳述房屋權利狀況,乙方簽約前應堅持取得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書面意見。

第七條

條文: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契約生效後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並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爲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爲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註解:本條規定了雙方共同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和土地使用權更名的權利義務以及費用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