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雙重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在發生工傷事故時,由職工受到傷害時其工作的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法律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職工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就業的,各用人單位應當分別爲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發生工傷,由職工受到傷害時其工作的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